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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問: 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問題補充: 我老公10年前在外就開始不斷有女人,因考慮孩子讀書及臉面忍耐至今,現孩子也快結婚年齡,我打算與老公離婚,現在就財產問題上我想請教下各知情老師
1. 10年前我與老公經濟就是分開的,這期間(前年)我買了兩處住房,現正在月供樓,(房產名是我和孩子的)這房產能做共同財產來分割嗎?和老公經濟分開需要什么樣的證據。
2. 老公外邊的女人,我沒有樸捉到在一起有效證據,只有和老公談話他承認外邊有女人并還說懷過孕這樣的錄音,這能作為他外遇證據嗎?另:那女人經常打電話家里進行騷擾,
3. 這些證據能否作為他是過錯方。 医师解答: 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的,
另外建議你,那女人打電話來,你也錄音,
這樣的證據收集的越全越好,因為法官不同,律師不同,官司的結局也可能不同。
找個好律師咨詢,建議找個私人偵探收集照片等影象證據(雖然私人偵探不是完全合法,但是這個行業還是有很多),不要讓他看出你在收集證據,防止他防范你或者轉移資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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